【經濟日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

勞保職業病種類表將出現大幅度修正。未來因職業引起的癌症,將可納入「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認定範圍,凡罹患皮膚病、血癌、骨癌、肝癌或肺癌等癌症的勞工,以職業病身分就醫,請領傷病給付時,與普通傷病相比,最多可以多領近40萬元。

勞委會指出,這次修法將職業性癌症納入,希望能加強保障職災勞工權益,尤其是某些特殊行業因長期接觸有害物質所導致的癌症,將是修法重點。目前新修法令已在法規會通過,今(24)日將在大委員會審議,若是通過,最快5月1日勞動節便可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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