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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利率時代,股市表現也不理想,投資人急需穩健的投資管道,在外商保險公司上班的李進盛,靠著投資型保單和分紅保單,為自己創造了傲視同業的佳績。

李進盛表示,他以財務保障計畫來幫客戶規畫保險,尚未結婚的年輕人或是小孩子,最適合投資型保單,投資型保單具有保障可以彈性調整的優點。年輕時尚未成家 立業,責任比較輕,壽險保額不需要太高,3-5年之後,有小孩或是買房子了,責任比較重大,可以把原本投資型保單的保障拉高,不用再為了提升保額而買另外 一張保單,可以節省保險成本。

當小孩大了,成家立業了,父母的責任減輕,不再需要如此高額的保障,此時可以把保障調低,調高投資比率,以便為自己準備退休金,這個時候投資型保單可以直接調降保障,增加投資。依照人生每一個不同階段需求,彈性調整保額,在這個股市前景不明朗時代,是最好的投資工具。

以某家人壽保險公司的商品來說,投資型保單分為歐式和美式兩種,美式投資型保單調高保障時,保險成本不會增加。反觀歐式投資型保單,保險成本會隨著保障調高而增加。

但並非歐式投資型保單就全然沒有好處,李進盛表示,歐式投資型保單保費比較便宜,適合年紀大,未來可能不需要調整保額的的長者。相反地,美式投資型保單則 比較適合年紀輕,未來可能會隨著人生不同變化調整保障的年輕人。總括來說,選擇歐式或是美式投資型保單,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先評估自己將來是否有需要 調整保障。

李進盛表示,他的客戶多半為40歲以下的年輕人,由於紐約人壽投資型保單門檻為年繳1萬5000元,或是月繳2000元,相較於其他投資工具,負擔不算重,因此購買投資型保單的保戶相當多,因為這是低利率時代下,最方便能「保障當下,創造未來」投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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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對保單停效後的復效權益要更加注意。去年7月20日修正實施的保險法,明確規範復效期限,以維護保戶權益,原本金管會有意在保險法施行細則增訂規範,讓修法前的契約也可適用較有利保戶的新法規定,但行政院認為不宜,舊契約的保戶可能必須自顧權益。

金管會官員表示,去年7月20日保險法修正前,有關保單復效的第116條,只規定保費到期未繳,經催告後逾30天仍不繳時,保險契約將停效。

至於保單被停效後有多長的期限,保戶可以申請復效,保險法本身沒有規定,只有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停效後超過兩年,就不能復效。

但兩年的期限非保險法規定,缺乏法源,保險法甚至還規定,保險公司在超過「催告後逾30天」的期限後,有權終止契約。

因此,過去的保單條款,內容都是規定保險公司對保戶申請復效有核保權。實務上就有不少案例,契約中常有復效條款,但保險公司又不同意復效,進而衍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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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對保險基本保障愈來愈重視,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近年來也大幅回升,到底投保時應該買多少保障額度,如何規畫?紐約人壽建議,以「年收入5倍+負債總額-資產總額」作公式作一概估計算,較傳統以年收入10倍與支出不超過10分之1的「雙十原則」更符合需求。

據保發中心統計,台灣2007年壽險與年金險投保率為196.03%,也就是平均每位國人擁有約近2張保單,普及率逐年攀升。除了投保率逐年攀升外,今年較讓人關切的是在於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大幅回升的部分。

據過往的統計數據顯示,近10年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除了於1997年達到102萬元較高後便每年下降,其中到2003年更降至52.2萬元,直到近年來才 又逐步回升,其中2006年的平均保額為80.36萬元。而據今年出爐的最新數據,2007年壽險平均保額大幅回升至98.97萬元,顯示國人對保險的基 本保障面更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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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倒閉,保戶可拿回多少錢呢?依據保險安定基金管理辦法,每人可以拿回的錢最多僅300萬元,即使保戶繳交保費達數百萬元或上千萬元也一樣。

目前壽險安定基金累積135億元,若有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倒閉,每名保戶退300萬元,目前只能賠4,500人。不過,所有壽險公司保戶人數,均遠超過此數 字,對保戶的保障相當有限。因此民眾投保前,一定要先調查保險公司的財務是否健全。保險安定基金成立的宗旨,就是為了處理問題保險公司。但不像銀行業的 「金融重建基金」(RTC)是由政府出錢,保險業的「安定基金」是由保戶所繳交的保費,抽取一定比率金額組成。

目前保險安定基金提撥比率,產險業按照總保費收入千分之2、壽險業則是千分之1。目前產險業安定基金累積金額為18億元、壽險安定基金累積金額為135億 元。過去保險安定基金並無專設機構,而是附屬在產險公會、壽險公會下,萬一有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倒閉,沒有專人可以處理。金管會決定強化保險安定基金的功 能,組成一個專責機構,適時監督保險業經營風險,發揮安定基金的積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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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今(16)天公布最新國人死亡統計顯示,去年平均每3分46秒就有一國人死亡,粗死亡率較95年微升,增加2.8%,與人口老化速度增加有關,而癌症連續26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事故傷害與自殺死亡人數明顯降低,其中又以機動車事故、運輸事故死亡人數減少最多,降幅1成。

衛生署今天公佈的96年國人十大死因,排行依序為: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事故傷害、肺炎、慢性肝病及肝硬化、腎炎與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自殺以及高血壓性疾病,其中除只有心臟疾病與腦血管疾病與上年順位對調外,其餘順序不變。

與過去國人十大死因的死亡人數相較,96年癌症死亡人數首度破4萬人、糖尿病超過1萬人,腎臟病變突破5000人,而在去年創新高的自殺死亡人術,則在今年少於4千人,男女比自殺比率2:1。

統計發現,我國標準化死亡率每10萬人口491.6人,較95年減少0.8%,為近20年最低,主要是因為人口平均壽命延長,根據內政部統計,96年國人零歲平均餘命,男性為75.1歲、女性為81.9歲,分別比上年增加0.23歲與0.49歲。96年兩性死亡人數、粗死亡率及標準化死亡率,均呈現男高於女的現象,男性約為女性的1.7倍左右。

至於各年齡層的主要死因分析,平均每9小時8分鐘就有一名嬰兒死亡,其中約5成是因為周產期的病態死亡,其次是先天性畸形、事故傷害;1至14歲的前2名為事故傷害及惡性腫瘤;值得留意的是,15至24歲的青年死因以事故傷害居冠,自殺升為第2名,增幅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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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很多朋友問到為甚麼現在保險公司都是主推定期醫療險,而不是終身的醫療險?其實這牽涉到很多人對於「終身」這個名詞的迷思,但很多人卻往往忽略了今年以來被談的最多的通貨膨脹率 

怎麼說呢?如果今天小明在30歲時買了1000元住院日額的終身醫療險,假設每年通貨膨脹為2%,等到他75歲的時候,當時的1000元只相當於現在的410元,根本沒辦法提供足夠的醫療幫助。再者,終身醫療每年三、四萬元的保費相對於定期醫療實在貴上太多,雖然是繳完20年就不用再繳,但是卻會發生資金上的排擠效應以及失去這筆資金拿來投資的機會成本

以安泰帳戶型終身醫療險 PHSI 跟定期醫療險 HSRN 來比較:

30歲,男性,每日病房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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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家庭主婦以為沒工作就不用投保,中信銀建議,媽媽要善用不同類型的投資型保單,來提高家庭保障。

不少婦女婚後退出職場,不只失去薪資,也失去了公保、勞保等社會保險的保障。

中信信財富管理處處長隋榮欣說,不論職業婦女或是家庭主婦,評估保險需求時,都應考量「母親」身分背後所背負的隱性家庭勞務產出,並納入保險規劃,以降低風險事件發生時,家庭勞務外包被迫產生的成本,及其對家庭可能造成的財務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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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 邱金蘭】

小陳(化名)在91年1月29日幫太太跟A壽險公司投保「新住院醫療終身保險」,91年4月小陳太太在甲醫院診斷發現罹患「鱗狀細胞癌」,5月又到乙醫院檢查後,9月接受右頸部腫瘤切除手術。

事後,小陳跟保險公司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但保險公司以小陳太太5月在乙醫院門診時主訴「聲音沙啞、頸部硬塊已經有四個月」為由,主張小陳太太是帶病投保,不屬保險契約的保障範圍,因此拒絕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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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保戶購買保單時,一定要親自簽名。金管會昨天提醒,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如果不是同一人,且被保險人未親自簽名,保單中所含死亡保險給付的契約將無效。

根據96年保戶申訴件數統計,保戶「非本人親自簽名」衍生的招攬爭議約占5%。這些爭議案很多都是由業務員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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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生存保險金的給付,依規定平均每年不能超過100萬元,以避免有心人刻意藉大額保險避稅。但主管機關針對備查保單抽查後發現,仍有部分保險商品設計違規,生存保險金給付逾100萬元,主管機關並已要求保險業者改善。

除此,主管機關也發現,部分團體健康險的契約中,訂有「真實投保年齡比保險公司費率表上最高年齡大時,契約無效」條文,這也違反保險相關法令規定,保戶最好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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